以前朋友见了他,都笑嘻嘻喊他“大朗”,当个笑话。
现在?人人都低头喊“朗哥”,毕恭毕敬,连烟都得先点好递过来。
那些以前见他就绕道走的“兄弟”,像春雨后冒头的野草,争先恐后钻出来,一个接一个约饭。
三天两头小聚,五天七天大宴。
走到哪儿都有人捧着,敬着,生怕他一不高兴就甩脸走人。
他甚至有点恍惚,好像回到了二十出头那会儿。
那时候家里生意还在,他穿阿玛尼、开超跑,在京城富二代圈子里,也算一号人物。
外面的光鲜,让他暂时忘了家里那摊子烂事。
那场酒局第二天,他回了趟家。
屋子空荡荡的,茶几上还堆着没洗的杯子——柳滔昨晚根本没回来。
心里早有准备,可一瞅这场景,他还是觉得脸皮像被人抽了两巴掌。
坐在客厅里,他硬等了一上午。
人没回来,连条消息都没有。
正想着冲去酒店拽人,手机突然响了。
是朋友约他去新开的会所打牌加夜宵。
他愣了几秒,把想出门的念头压了回去。
连续四天四夜,他泡在酒局、KTV和按摩椅上,哪儿都没去。
这四天,把他整个人都换了个样子。
从最开始的憋屈、耻辱,到现在……居然有点平静,甚至……还有点小得意。
好像他自己跟全球首富成了生死之交似的。
外头人见了他,全都一口一个“汪哥,你和汤城是不是铁得不行?”
他没否认。
反而顺水推舟,点了头。
说实话,当首富的好朋友,这感觉,真上瘾。
被人捧着、围着、求着的感觉,比吃火锅还爽。
他心里那点堵,莫名就散了。